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相关创业培训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针对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18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项目培训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以下简称GYB)、“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IYB)、“扩大你的企业”(以下简称EYB)和网络创业培训。
(二)培训期间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法律意识、民族宗教政策列为基础知识,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疾病防控、戒毒教育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
二、培训对象和任务
(一)培训对象。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为培训对象。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帮扶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外来创业人员等。
(二)培训任务。2022年,银川市创业培训任务2250人,具体分配如下:
市本级1020人,其中:GYB培训860人(用于银川地区高校、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SYB培训60人、IYB培训40人、网络创业培训60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各210人,其中:SYB培训各90人、IYB培训各60人、网络创业培各60人。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各200人,其中:SYB培训各90人、IYB培训各50人、网络创业培训各60人。
三、培训实施机构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22年全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均可承办银川市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本着择优、就近原则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举办创业培训班,方便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后需取得合格证书。
四、补贴标准流程
参加GYB、SYB、I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 XXX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以下是重构后的内容:
五、培训管理
(一)制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发布创业培训开班时间、举办地点和承办机构,方便培训对象报名参加培训。让创业培训政策惠及辖区各类劳动者。
(二)开展政策宣传和项目推介加强学员面试筛选。各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创业培训政策。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宣传介绍创业培训各模块内容,吸引广大创业者报名参加创业培训。参与并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招生。培训机构要安排培训讲师进行学员面试,并填写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筛选符合培训要求的学员参加创业培训。
(三)履行培训申报程序。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在3—8月份有序举办创业培训班,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3日,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和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经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并将开班资料报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备案。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对三区及市本级开班申请复核后,报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组织培训。同时,实行月度工作汇报机制,确保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掌握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将采集的学员信息在开班前1日录入上传至宁夏一体化管理系统。未经审核开班的,不享受银川市创业培训补贴。
(四)严格使用培训教材和遵守师资选聘制度。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就创发〔2012〕26号)要求,在培训前到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订购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教材,确保学员人手一册。凡未按规定使用培训教材的,培训机构不得申领合格证书。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宁夏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就创发〔2017〕110号)要求选聘师资。每期班应确保有2—3名讲师(培训师)承担授课任务。
以下是重构后的内容:
各县(市)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培训教学标准,以确保创业者接受到高质量的培训。GYB课程、SYB课程、IYB课程以及EYB课程的培训时间、学时、上课人数等都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别是网络创业课程的培训,其培训时间、学时和每班人数也同样受到严格限制。此外,为降低学员网络创业实践的风险并提高培训效率,所有网络创业课程的班级都必须统一使用自治区公开引进的教学辅助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下培训,各县(市)区可依托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开展。
在实施培训的过程中,各机构还需严格检查培训现场情况。他们需要根据培训项目的规定建立考勤制度,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签到并完成学习任务。同时,授课讲师或管理人员也需要做好详细的教学记录和考勤记录,加强学员和班级的管理。任何考勤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找人代签等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取消该学员的培训资格,并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如果本期培训班出现两次抽查出勤率低于80%,或者一期培训班累计两次抽查出勤率平均低于80%,则需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或停班;如果一期内培训班累计两次抽查出勤率平均低于80%,则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同一学员两次缺勤视为不合格学员,不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扣除培训补贴。此外,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将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培训班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
您好,以下是我从搜索结果中找到的一些信息:
- 培训班审核验收表: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暨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就创发〔2021〕2号)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班档案,培训档案分为培训效果档案和培训活动档案两种。一套两份,一份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一份培训机构留存;培训活动档案一套,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培训机构留存,主管部门只留存培训效果档案。
- 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将开展培训后续服务表格、资料或图片留档备查。
- GYB、SYB、IYB培训:核查学员到课情况。同一学员2次缺勤视为不合格,不予补贴。一期培训班累计2次抽查学员出勤率平均低于80%的,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
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内容,我为您重构如下:
二、网络创业培训考核与补贴拨付流程
(一)网络创业培训考核标准
网络创业培训考核标准遵循《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网络创业培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2〕6号)文件要求。
(二)创业培训补贴拨付流程
1. 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按照补贴核定要求组织完成三区及市本级创业培训班资料的考核验收;
2. 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复核;
3. 市人社部门复核后商财政核拨资金;
4. 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根据人社、财政部门意见下达拨付资金文件;
5. 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收到资金后负责向培训机构核拨补贴资金;
6.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参照此通知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培训工作,通过细化目标任务和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创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过程监管。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创业培训开班申请、培训教学、结业审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安排。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补贴政策,认真审核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及时兑付培训补贴资金,强化补贴资金监管。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发生。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