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龙某因监守自盗被公司同事当场抓获,随后移交给余江公安进行处理。据了解,龙某是一名有盗窃前科的贵州籍人士。3月17日,他听同乡龙某文介绍,鹰潭余江某企业招聘机床操作工,一个月工资可达8000多元。得知如此丰厚的工资后,龙某决定与龙某文一同前往应聘。
然而,在工作了几天之后,龙某发现工资并没有之前说的那么高,于是心生恶念,决定在工厂里偷窃一批原材料,卖掉后逃离现场。3月22日,龙某借口购买东西,让龙某文带着他在工厂附近熟悉环境。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后,龙某发现没有合适的销赃地点,于是决定先将原材料搬上自己的车辆,再回家途中处理掉。
3月23日晚,龙某利用值夜班的机会,将工厂内的67根锌条全部搬到自己的车上。但当他发现自己所带的物品过多,且进出工厂容易被发现时,便找到了同乡龙某文和麻某,请求借用他们的车辆将锌条分批运出。起初,龙某文和麻某并不同意,但在龙某承诺给予“回报”的诱惑下,两人最终加入了赃物转移的行列,成为了龙某盗窃行为的帮凶。
然而,在3月24日清晨,准备将盗窃财物运出的三人被公司同事察觉,龙某当场被抓获。龙某文、麻某见状,立刻驾车逃跑,侥幸逃脱了警方的追捕。目前,龙某已被余江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龙某文、麻某则被列为网上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