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行政五级划分,干部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