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浙江大学杰出校友,他从风华正茂的少年到年逾古稀的长者,始终致力于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以及刑法人才的培养,为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奉献了大半个世纪。

高铭暄教授1928年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早年先后就读于温州市瓯海中学、温州中学,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以来,担任名誉院长职务。

高铭暄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的。他在浙江大学法学院求学期间,系统地学习了十几门法学基础课程。在浙大求学的经历中,他愉快地回忆起了自己在华家池校区和大学路校区的学习。

高铭暄教授心系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他积极为刑法的制定和改革献言献策。无论是在宏观的立法政策还是微观的具体制度方面,高铭暄教授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意见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响应和立法机关的认可。

在刑事立法方面,高铭暄教授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议,包括刑事立法的根据、原则、技术、修改与完善的方向、刑法典体系结构的完善、罚金刑及具体罪名的修改完善以及新刑法典的完善方式等方面。他的研究成果为新中国现代刑法学科的构建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刑事法制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除了刑事立法研究外,高铭暄教授还对刑事法学研究对象和方法论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他认为,刑法学是一门关于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应该运用分析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研究。针对刑法学的阶级性特点,他提出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刑法学研究进行普遍的指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教授认为刑法学研究应当突破过去的理论格局并超越现有的学术水平,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课题。

在学术研究之余,高铭暄教授始终把培养人才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他总结出了“三严、四能、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并成功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第一位中国刑法博士后和第一位国际刑法学博士。他的弟子们承袭着他的治学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了非凡的成果,共同推动了刑法学科的发展与繁荣。

对于母校浙江大学,高铭暄教授怀着深厚的感情。他表示浙江大学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拥有齐全的学科和众多优秀人才,同时又地处沿海有影响的省份。他希望能够利用有利条件、发挥传统优势,抓住一切机遇把学校和法学院办好、发展好。对于法学院,高教授怀着殷切的希望,他祝愿法学院能培养出有更高层次、更具影响力的学生,在科研上能有更丰富、更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进而在法学领域取得更多的成绩、为国家社科建设奉献更多力量。

对于在法学院学习的青年学生们,高教授寄予了极高的期望。他深信青年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同时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新锐力量。毕业后,他们将肩负起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的重要职责。因此,高教授恳切地希望同学们在校园期间能够专注于学习,积极研究和深入思考。他鼓励同学们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学习传统的优秀法律文化,主动吸收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知识。通过这样的方式,他希望同学们能够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拥有全面且科学的知识体系,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人士。

高教授还强调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紧密联系。他希望同学们不仅要有远大的理想,同时也要脚踏实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他期待看到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高教授对法学院的学生们表达了自己的祝愿。他希望他们能够早日成为高端的法学人才,为我国的法制建设献计献策。这个期许也反映在他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校友通讯》2012年第1期撰写的文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