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休闲会所、洗脚城、按摩店在每个城市都是不可或缺的。这些店铺的招牌晚上霓虹灯闪烁,醒目可见。当然,这其中大部分是合法正规经营的。但仍有少部分店表面上看起来正规,却在提供按摩服务的过程中,技师推荐一些情色项目。当客人表示需要体验时,会带着客人悄悄走后门,其中的内容不言而喻。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发生了一起足浴店“后门”卖淫嫖娼案。足浴店通常提供洗脚、修脚等服务,有些还提供盲人按摩,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晚上10点多,小东来到这家店解乏。

店里的项目琳琅满目,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小东选择了一间单独的小隔间,面积约2-3平方米。服务员详细介绍完项目后,小东说:“来一个中式的吧,按摩!”说完,便躺了上去。技师来了,她并不着急工作。

“帅哥,我们还有其他项目,您需要体验一下吗?”技师问道。这些项目都没有明码标价。小东糊里糊涂地被技师引导至后门。

后门的出租屋里灯光暗红,小东与技师进行了一场灰色交易。支付了320元后,小东更加疲惫不堪。没想到的是,他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老板郑某也被刑事拘留,其他24人正在交易也被抓获。

那么问题来了:小东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评价?足浴店老板郑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评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小东和技师均因卖淫被行政处罚。

如果在休闲会所或按摩店内发生卖淫行为,作为会所或按摩店的经营者难辞其咎。一般情况下,在店里从事卖淫活动都需要经过负责人的同意,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些经营者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介绍、容留妇女卖淫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或者容留介绍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卖淫一次以上的,均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如果经调查发现休闲会所的人员利用其场所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负责人构成该罪的则从重处罚。

最后,一些按摩店、洗浴中心、休闲会所在外表上看似正规经营,实际上却进行着非法的情色交易活动。这种行为败坏了当地风气,影响极差,应受到严惩。个人也应该洁身自好,远离情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