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里,王铭以投资境外黄金期货的名义,要求李煜四次转账210多万元。然而,这只是一个骗局,李煜的钱已经被挥霍一空。
2014年1月24日,北京朝阳某酒馆。当时,李煜情绪高涨,和三五个朋友欢聚一堂,畅谈股票、期货、境外投资,对未来充满信心。在酒桌上,他和朋友引荐的自称在蓝火投资管理公司负责贵金属现货交易业务的副总经理王铭,称兄道弟,格外开心。
王铭告诉李煜,利用外盘境外炒黄金期货,收益颇丰,少则一年翻几倍,多则一年暴富。李煜不由心动。当天,在朋友见证下,李煜“投资”32万元,很快拿到了王铭给他的“网上炒金”账户及交易密码。
然而,时隔不到6个月,李煜先后持续“投入”210多万元人民币。但2014年6月上旬,李煜突然发现“网上炒金”账户上钱没了,再次催要投资合同时,王铭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经过多年努力打拼、简单投资理财,李煜和家人积累了几十万元。2014年1月上旬左右,李煜得知有朋友通过炒黄金期货外盘赚取了较大利润,甚至有的投资升值翻了几倍,不由怦然心动。
于是,在朋友介绍下,李煜认识了号称具有多年投资理财产品运作经验的王铭。为确保投资收益稳妥,2014年1月24日上午,李煜专程前往王铭供职的蓝火投资管理公司考察。
蓝火投资管理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现代化办公区,李煜亲眼看到,“办公地面积约有500多平方米,公司前台左一声右一声叫他王总。具体洽谈业务的地方,也写着总经理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弛后来分析,朋友介绍的信任、王总的称谓及蓝火投资管理公司办公场所良好的工作氛围,这些连环计划让李煜一步步深陷“境外炒黄金”陷阱。
当天中午考察完“公司环境”,李煜心情大悦,随即按照王铭的建议向其个人账户转入32万元。王铭告诉他,临近春节,公司会计要放假了,投资款打到公司账上多有不便,何况对公账户要交手续费。
为节省手续费,李煜在双方尚未签订协议、王铭承诺下午送合同上门的情况下,仓促打款到王铭个人账户名下。几天后,王铭电话告诉李煜,投资有收益了。李煜登录账户发现,钱确实多了。
投资有收益了!让李煜悬着的心落了地。2014年1月27日至29日,他陆续追加了122.1万元资金。在此期间,王铭也将自称赚取的利润,通过个人账户转给了李煜。
根据提供的内容,双方对利润分成多少各执一词。张弛称,王铭表示投资共计赚取4万元,其中通过工商银行转给李煜2万元。但警方调取双方银行流水明细未发现交易款项。银行交易记录仅显示,2014年4月4日,王铭转给李煜个人账户3416元。
王铭事后表示,这3416元为返还李煜支付给自己的佣金。李煜提供的另一份银行交易记录显示,2014年4月4日,李煜又向王铭个人账户汇入60万元。据办案检察官武玥介绍,王铭以前期投资失利为由,建议李煜继续追加资金。
李煜再次追加资金后,忽然想到双方尚未订立正式合同,遂向王铭索要。多次打电话给王铭,王表示在外地出差,回来立即交给李正式合同。2014年6月中旬,李煜再次联系王铭时,声音变为“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多次联系王铭未果,李煜急忙赶到蓝火投资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王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负责市场运营工作,因业绩不佳已离职。蓝火投资管理公司从未涉足境外黄金期货业务,也没有收到王铭客户投资公司业务的款项。
李煜如梦初醒,大呼上当。2014年6月18日,他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报警。警方经过半年多追踪调查,于2015年1月30日在深圳一家网吧将王铭抓捕归案。
交易平台上的金额只是一个数字,并不代表实际的金钱。在这个特定的交易平台上,李煜是唯一的用户。当警方和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时,王铭创建的所谓的交易网站已经关闭。他曾承诺给李煜的“分红”实际上只是将李煜的钱还给他自己。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王铭能够连续四次骗取李煜超过210万元呢?张弛的调查揭示了真相:王铭生于1988年,他的父母都是湖北某县的农民,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毕业后,他一直从事与投资咨询相关的工作,对于股票、期货等投资理财业务比较熟悉。
据武玥透露,在骗取李煜的钱财后,王铭自己花掉了180多万元。其中包括购买一辆雪佛兰迈锐宝轿车(后来以低价出售),80万元在国内市场投资股指期货亏损,60多万元输给了赌博,还有几万元用于偿还朋友债务等。
警方发现,在2014年初至5月期间,王铭曾多次前往香港、澳门、几内亚和泰国等地。根据他的个人账户消费记录,王铭在泰国和澳门的赌场等地有大量消费。同时,他在涉案期间还进行了股票期货交易。
那么,年轻的王铭是如何赢得李煜的信任的呢?张弛介绍说,当李煜向王铭的个人账户汇入后三笔款项(总计182.1万元)时,他告诉王铭这些款项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必须要保证有收益。王铭向他保证,如果赚钱了,会有相应的分红;如果没有赚钱,也会连本带利归还。
武玥表示,在李煜将前三笔款项(总计154.1万元)转给王铭后,他并没有忘记双方之间的委托投资合同相关事宜。在李煜的一再催促下,2014年3月,王铭向其提供了相关协议。然而,在案件发生后,王铭并不承认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委托投资合同,只声称双方有过口头约定。
张弛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一名证人称双方签订了合同,另一名证人则表示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李煜提供的一份自称由朋友代签的全英文协议显示,王铭并未签字,该协议为空白合同。经调查后发现,该协议实际上是个人开户申请书。
关于王铭提到的深圳注册投资管理公司代理新西兰交易平台一事,李煜表示自己从未听过王铭提及过该平台,也从未在该平台上进行过投资交易。他一直以为王铭及其所在的蓝火投资管理公司在代理操作自己的投资业务。
张弛表示,王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产并虚构身份,假借他人代理投资之名进行诈骗行为。这已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目前,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已对王铭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