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将面向社会招聘19名劳动合同制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工作岗位。
2. 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 户籍限在所报岗位的镇且在岗位所在村(社区)居住。
5.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 本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直系亲属无严重违法犯罪记录。
7. 符合岗位表中其他各项条件要求。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
1.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2. 用人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政法委:0518—86292600
青口镇:0518—86013892
宋庄镇:0518—80629263
海头镇:0518—87181979
柘汪镇:0518—80310552
墩尚镇:0518—86431002
城西镇:0518—86361000
城头镇:0518—86561000
沙河镇:0518—86480556
班庄镇:0518—80310930
金山镇:0518—86731000
厉庄镇:0518—80320791
黑林镇:0518—80310651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3. 网上确认:
报考岗位所在镇负责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或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流程和考试相关信息如下:
一、报名流程:
1.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309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2.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退费条件的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员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至居住在附近村的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平台点击“报名情况浏览”查询岗位报名情况,也可向所在镇了解岗位报名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法进行,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值。
赣榆区2023年度招聘专职网格员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出示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考试当天“行程卡”绿卡和“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 体检结束后,由应聘岗位所在镇党委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5.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6.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统一管理。由招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工作服务期限最低为2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7. 本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全部按照《赣榆区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赣委办发〔2021〕39号)统一进行管理考核,均享受相应的激励保障等规定。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绩效奖”组成,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人员经费由区、镇财政统筹保障,考核绩效奖由各镇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本次招聘活动由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如有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以及聘用后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也将参照该规定第三章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将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518-86292600。
本公告未尽事宜,将由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相关附件详见:2022年赣榆区第二次招聘劳动合同制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表。
中共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