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确保分析数据质量,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分析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7〕553号)》要求,分批组织了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实验室能力复核确认工作。在每年6月和12月对复核确认结果进行公告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度下半年度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首次通过能力复核确认的实验室

在自愿申请、材料审查、样品考核、现场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下,自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共有三家实验室首次通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考核,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共54项),有效期为3年。这三家实验室分别是:

二、有效期内通过能力续期的实验室

“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能力(共54项)”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到期前,实验室需提交分析测试能力复核确认申请书和自评报告,经过专家审核和评议后,若能力复核确认通过,则可延续有效期。截止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共有十二家实验室通过了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复核确认,具备相应的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

目前,全国共有40家实验室具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样品测试能力(共54项),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