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可塑性和非客观叙述的内容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为了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证人作证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