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教导式展业法是一种通过普法文章、视频等教授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并给予当事人切实可行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律师获取案源,但是要想通过教导式展业方法来获取案源,一定是长期坚持和积累的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此外,律师在展业过程中还有很重要的一条箴言那就是“千万别用尊严去换钱”,一个没有尊严的律师,意味着其发展也是非常有限的,即便可以带来短期的利益收入,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却是一种自我设限的非明智之举,这对自己往后的职业发展是毫无益处甚至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