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人工耳蜗、助听器项目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

一、资助条件

——具有安徽省六安裕安区户籍,年龄:1—14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聋儿,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85分贝)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聋儿。

二、资助标准。

符合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及手术费补助为0—51000元/人。(耳蜗手术费实行报销制)

三、康复训练费用。

按每人1.5万元标准资助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费。康复训练经费项目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等费用。

四、主要事项。

首先由受助对象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申请,经区残联审核同意,术后提供县级以上手术病历、医保报销回执、发票等相关材料。

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具有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户籍,年龄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聋儿。

——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聋儿,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建档立卡家庭的贫困聋儿。

二、资助标准

——按照2.1万/人的补贴标准适配(市统一组织实施),一学年(10个月)1.5万元康复训练经费。康复训练经费的列支项目包括:耳模制作、电池配置、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食宿等项费用。

裕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