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下是重构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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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70707,书名亡骑咆哮作者吴语

第五十一章大领主胡佛

遗弃之地,骷髅大领主胡佛和雷四目相对,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动弹。穆法沙实在感觉到无聊,悄悄溜达到烈火身边,小声说道:“烈火老弟,主人这是怎么了?是打架,还是逃走,怎么什么命令都没有呢?”烈火手握一根大棒,目光并没有往雷的方向看,而是注视着右侧三四百米开外的一块灰褐色的石头。石头呈椭圆形,样子像一个直径四十多厘米的大鸡蛋,在遗弃之地常年不断的冷风中似乎在一点一点地转动。

“几个小时前,这块石头距离我有四十五米,现在已经有三百七十多米了。”烈火的话像自言自语。穆法沙仔细一看,果然发现了一些异常,在这块石头前的地面上,竟然有一条轻微的压痕,痕迹的初始位置竟然在烈火的脚下。

“有意思,一块会走的石头。”穆法沙立刻被吸引了,双眼盯着那块石头,骨头尾巴兴奋地来回摆动。

“大妖巫布玛带我们来到这里,可是布玛去哪里呢?”烈火又说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是啊,布玛哪里去了?”穆法沙也想起了布玛,开始在骷髅军团中寻找。

突然间,穆法沙想到了什么,脑袋重新转向那块石头,目光中充满了愤怒:“好啊,原来他要逃走。真是太过分了,我还没有跑,你怎么可以跑呢!”义愤填膺的穆法沙跃马奔驰,快速冲到那块石头面前,抬起前蹄,用力踢过去。“就是跑,你也要在我身后。”

穆法沙的蹄子还没有碰到石头,那块石头却自动飞起来,“呼”的一声,飞到雷和胡佛中间。石头在地上弹跳了几下,灰头灰脸的布玛出现了:“主人,胡佛大人,我......我......”布玛支支吾吾地说了半天话都说不利索。

“叛徒!”一道白影冲天而起,白金骷髅胡佛挥舞死神镰刀,对准布玛的脑袋砍下去。

“他是我的仆人。”雷淡淡地说道,双手剑一伸,挡在布玛的头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胡佛雷霆万钧的一刀竟然硬生生地在空中收回去,胡佛降落在地上,盯着雷说道:“是你的,我就不动。”布玛呆呆地站在两人中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看看另外一个不知道两个人究竟在做什么自从胡佛突然出现在猜霸的古墓外面的那一刻起布玛的心就被恐惧填满了布玛领受胡佛的命令前来帮助猜霸杀死雷但是布玛临阵倒戈却帮助雷杀死了猜霸这还不算雷竟然还吞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

布玛伪装成一块石头,悄悄逃离雷和胡佛的对峙现场。然而,由于他们之间的契约联系,雷很快就察觉到了布玛的存在。尽管布玛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他知道这两位强大的骷髅领主正在进行精神层面的交流。

难道他们已经和解了?布玛心想。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雷和胡佛不仅已经和解,而且还成为了合作伙伴。提出合作的人是胡佛,一个占据绝对优势的大领主。

当雷看到胡佛时,他的内心充满诧异。他从未想过胡佛竟然如此弱小。胡佛的骨架很小,双肩消瘦,盆骨却宽大。在注视胡佛的身体时,雷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卡米拉的身影。

尽管如此,雷仍对胡佛产生了怜悯之情,真不忍心用力一剑砍下去。然而,这种怜悯只是短暂的,很快他意识到胡佛是自己的敌人。今天一场厮杀在所难免。

尽管明知胡佛强大无比,古墓后面数以百万计的骷髅战士也让他望而生畏。黄金骷髅战士就有一万多名。然而,正因为敌人的强大,激发了雷的斗志。如果击败胡佛,他将成为这一区域最大的骷髅领主。否则,即使逃脱胡佛的追杀,他也将永远活在胡佛的阴影下,梦想无法实现。

因此,雷手握双手剑向胡佛走过去,同时命令黄金骷髅和黑武士从两边包抄,阻挡胡佛的骷髅军团。突然,雷的灵魂深处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六百多年了,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雷暴领主,我来到这里不是来和你决斗的,我想和你合作。”

合作?雷一愣神。这怎么可能呢?杀死一切威胁到自己权威的生物是骷髅的生存法则,这个强大的领主不来攻击自己,竟然要和自己合作。

然而,胡佛真的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大石头上,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他身后的几百万骷髅军团也没有活动的迹象。雷命令手下少安毋躁,然后走过去问道:“合作?什么意思?”

“骷髅为什么总是和骷髅厮杀呢?”胡佛提出了一个问题:“遗弃之地无边无际,里面的不死生物不计其数。除了骷髅、黑武士、妖巫和僵尸之外,还有火焰恶魔、深远吞噬者和幽灵。难道它们不能成为我们的食粮吗?”

雷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从未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在他的记忆中,确实知道胡佛所提到的这些不死生物,但他已经活了五六百年,除了看到两百多个黑武士和一个大妖巫之外,只看到过骷髅。雷不知道哪里有僵尸、火焰恶魔或幽灵,更不知道这些从未见过的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是否比骷髅的灵魂之心更强大、更美味。

“作为一个强大的领主,你已经拥有了数百万灵魂献祭,你难道还感觉到饥饿吗?”胡佛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雷摇了摇头,的确,拥有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他已经不再感到饥饿。他再也不像刚拥有意识时那样总是感到饥饿,必须吞噬灵魂之心才能满足。

“你知不知道,要想成为最强大的骷髅,仅仅依靠吞噬灵魂之心是做不到的?”胡佛提出了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雷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他知道不行。近段时间以来,雷确实吞噬了不少骷髅的灵魂之心,但他感觉这些灵魂之心已经无法增加他的力量。在最初的日子里,哪怕是一个白骨骷髅的灵魂之心也会让他的力量增长许多。但现在,即便是那三十多颗骷髅领主的灵魂之心也无法让雷再次进化。如果不是吞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的话,雷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白金骷髅呢。

“我们是骷髅的领主,但我们却吞噬我们的子民,这难道不可耻吗?我们的领地正在面临其他不死生物的侵略,我们不去抵抗,反倒在这里自相残杀,难道不可耻吗?在遗弃之地的核心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强者,他们的灵魂之心可以让我们发生进化,而我们却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去征服他们,难道不可耻吗?”三句响当当的话,让雷心旌摇晃。

“因此我找到你,希望我们停止自相残杀,联合起来,一起去对付其他的不死生物。”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猜霸或者泰蒙?”尽管雷的思维简单,但他也觉得胡佛的理由牵强。

雷算什么?一个新窜起来的小领主罢了。论单兵作战能力,雷不如猜霸;论控制的地盘面积和战士数量,雷不如泰蒙。雷从未与胡佛见过面,怎么胡佛会主动和他联合呢?如果胡佛真地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准备和其他不死生物开战的话,她大可以吞并雷,这样指挥起来更方便。

“因为我是奉命行事,我的主人传来命令,让我这样做的。”胡佛的话如同一声炸雷在雷的耳边响起,太不可思议了——强大的大领主胡佛竟然要听命于人。那么,这个能够命令胡佛的强大存在究竟是谁?莫非是骷髅君王?

“主人?你的主人是谁?”雷简直不敢相信。

“胡佛,你到底在说什么?”雷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他从未听说过什么伯格坎普,更别说是一个骷髅的王者了。

“我的主人叫做伯格坎普,所有骷髅中的王者。”胡佛的话更加让人费解:“六百多年前,伯格坎普大人撕裂了遗弃之地的魔法封印,到人类世界去闯荡。在他临走之前,他把他的一部分能量转移到了一个弱小的骷髅身上,这个骷髅就是我。因此,我是伯格坎普的分身,或者说我是伯格坎普在遗弃之地的投影。”

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还有一个更强大的伯格坎普。雷心中不禁生出一股疑惑。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会相信了。”胡佛盯着雷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她是一个人类,她的名字叫做坎博•卡米拉!”

“卡米拉!”雷瞪大了眼睛,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在游戏中与他并肩作战的女孩——卡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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