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建集团已收到您的请示,关于泉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陈聪明同志的退休事宜。以下是您集团的回复:

陈聪明同志,男,1960年12月出生,于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技术工三级资格,2020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工龄42年1个月。根据国发〔1978〕104号、闽政〔2006〕40号和泉政文〔2010〕80号等文件规定,同意陈聪明同志退休。

退休费发放如下:

一、基本退休费按岗位工资615元、薪级工资614元之和1229元的90%计发为1107元;

二、生活性补贴2000元;

三、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费260元。

以上三项合计3367元。养老金从2021年1月份起执行,由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发。提租补贴按养老金总额的10%计发。同时,还将发给一次性退休安家补助费10000元和住房修缮费5000元。

泉州市国资委已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此批复。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