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理财资金投前调查、投后管理不到位以及准贷记卡业务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罚款140万元,该行3名高管被罚款21万元。其中,时任乌鲁木齐银行银行卡部风险管理部经理常春华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处罚;时任乌鲁木齐银行银行卡部总经理潘辉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处罚;因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乌鲁木齐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储昭赞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处罚。这是乌鲁木齐银行年内第二次被罚。据查,乌鲁木齐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资本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任思宇。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截至2022年末,乌鲁木齐银行资产总额1933.78亿元,存款余额1344.72亿元,贷款余额1018.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