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家庄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采购验收人员正在通过河北省医药诚信网报告电子版管理平台查验采购药品的检验报告电子版。这一举措源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推行药品检验报告电子管理系统,并开发了药品检验报告电子版管理平台。

通过该平台,各药品生产企业在上传检验报告电子版后会加盖电子印章,供购药单位进行查验。购药单位在查验后会在平台上生成查验码并自动记录,作为监管部门确认查验的依据。供货商提供的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电子报告与纸质药品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据统计,河北省约有5000家销售药品的企业,目前已有近600家企业上传报告。许多企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系统方便快捷。同时,也有企业建议此系统应在更大范围推广。

按照规定,河北省局要求所有销售的胶囊剂药品必须在9月30日前由药品生产企业上传报告电子版,并经购药单位查验后方可销售。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下一步该局将逐步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通道,为公众放心用药提供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