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岗位业务教育培训、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及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的有关专业的统一考试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培训信息化管理岗位1个。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3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3、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信息化管理从业经历。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培训信息化管理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jsgbxx@163.com ,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三、应聘资格的取得对于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会确定考试相关安排,并在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使报名人员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且各自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 笔试:初步计划于7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的参考书籍或资料。完成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的相关安排将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上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贴照片);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5)劳动合同和其他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业务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成绩低于此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确定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的应聘者(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将成为体检和考核的对象。

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方面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对于经过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若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将被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被正式聘用;否则,将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安排递补人员。如需递补,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务公开/相关通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请注意,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如果您对招聘工作或相关信息有任何异议,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联系以下监管部门进行反馈,以便我们及时研究处理:

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电话 0571-87052841;

2.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 0571-87056703。

(三)关于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依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执行。

(四)如有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71-89968600,89968688(纪芳、方安易)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日期: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