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项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现阶段,用户有权免费获取开放平台所提供的数据资源,享有数据资源的非排他使用权。用户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2、用户有权通过开放平台向数据提供方提出对“依申请开放数据资源”的申请,必须确保申请内容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

3、用户须在使用开放平台数据资源所产生的成果中注明数据资源来源为“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积极配合开放平台开展的用户需求和数据资源调查。

4、用户在发布基于开放平台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的APP应用时,应确保其发布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如造成法律纠纷及事故,由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如果开放平台服务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原因进行调整,用户应立即在相关应用程序或开放平台中作相应调整。

6、用户基于开放平台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清楚地表明所做的任何数据分析或应用是个人或公司的行为,不得歪曲篡改从开放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7、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开放平台。

(二)“深圳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1、开放平台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图片、地图、LOGO标识,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的所有权归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2、未经开放平台所有者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开放平台的镜像(包括全部或局部镜像)。

3、在任何情况下,开放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协议的,开放平台有权在任何时候,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开放平台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目前均为免费,但我们保留收费浏览及收费下载的权利。

5、通过平台成功注册的用户,不受歧视地享有免费访问、获取、使用、利用及再利用数据资源的权利,但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各种数据资源。

6、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或因多条数据关联后可能造成隐私泄露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公开的数据,开放平台有权随时将其下线,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保存或使用该数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