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沪28条”)是为了帮助企业抗击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正式发布为准(包含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并报备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的企业)。如果您的公司是一家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预计疫情结束后会有不少剩余物资,可以通过政府储备和包销予以解决。

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包括:1进口捐赠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特别专项的实施细则》,该专项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相关的关键药物、器械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先立项、后补助”快速启动实施,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按注册或生产资质取得与否分标准支持(对于建设期内(一年)创新产品获得相应注册或生产资质并开展产业化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未能获得相关产品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指南,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电子化手段受理立项申请报告。

答:可以。

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工信部门确定。

答:可以免征增值税。

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答:自1月1日起你公司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

答:不需要。

你公司取得的复工返岗财政补贴如不与销售货物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应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答: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海市经信委出具的《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作为确定企业名单的依据。

疫情期间,为疫情防控提供产品和劳务的企业可以获得财政贴息支持。以下五类企业可以获得由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1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2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3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4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5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对于纳入全国性名单和上海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再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企业取得财政贴息后,实际融资成本将降至1.6%以下 。

对于中小企业,中央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减免房租费用。具体来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房屋租金减免 。

以下是对原文内容的重构:

问题1: 上海市供销社和市联社这两家集体企业正在参照执行房租减免政策,那么我所租赁的物业,其股东结构复杂并包含非国有中小股东,是否也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

答:根据“沪28条”规定,实施房租减免的主体为上海市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包括委托监管企业)以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股权多元化企业如果属于这一范围内,也需要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建议具体咨询相关企业集团以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

问题2: 如果一家非国有企业经营的商务楼宇、园区等主动为承租户减免租金,是否有相关的配套补贴?

答:“沪28条”明确指出,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遇到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3: 对于应急征用的房屋以及主动减免租金的企业,如何申请减免“房土两税”?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文件?

答: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相应模块自行申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无需提供额外的资料。上海市税务部门将与市、区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政府应急征用房屋企业和主动减免租金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确保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问题4: 如果我们的公司在长宁注册,但是承租的园区在奉贤,应该如何操作跨区房租补贴?

答:按照本次房租减免政策,上海市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其自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实施租金减免政策。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依据租赁合同,与公司注册地无直接关联。具体操作时,可与出租方对接。

问题5: 我们的公司所租的大楼所有权人是区属国企,业主称要按区一级的规定执行,暂时还没有收到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因此我们仍需缴纳全额租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答:对于已经自行出台并公布减免政策的上海各区和有关国有企业,应做好与市级政策的衔接工作。同时,各区和相关企业应根据承租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商解决问题,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沪28条”的要求。若出现市级和区级政策衔接问题,建议通过与所在区国资监管部门对接解决。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做好跟踪协调工作。

问题6: 这次免租政策将持续多久?

答:这次的免租政策将持续至2020年2月和3月。在此之后,如果仍存在较大困难的中小企业,各国有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减免缓收的标准,进一步给予支持。

问题7: 我所在的公司人数已经超过了中小型企业的标准,但尚未实现盈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适当放宽限制条件,从而获得部分租金减免?

答:“沪28条”明确指出,本次的免租政策面向的是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并未被纳入政策范围。然而,实际经营困难的大型企业可以在协商的情况下得到一定的支持。

问题8: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快捷酒店。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为您找到了一些信息。以下是一些2020年的税收政策:

1. 服务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国范围内的服务业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减征、免征或者抵扣个人所得税。

3.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减征、免征或者抵扣企业所得税。

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减免增值税。

5. 捐赠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渠道向国家指定地区捐赠现金、实物或者其他财产,可以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其中,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我查到的信息,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可以申请财政补贴。每一季度申报期后,相关缴费人自收到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推送的提示信息5日内,在线填报《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补贴申请书》。市财政局根据缴费人补贴申请以及市税务局提供的相关缴费数据,在申请次月10日前按本市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拨付补贴 。

您好!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近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如果您的公司是一种新能源车企,那么您可以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答: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要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上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审核纳入。重点支持重要医用物资生产、收储、供应企业,重要配套企业和生活必需品骨干企业等七大类。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生产供应情况,适时调整或增补名单。

如企业被列入国家疫情保障重点名单,可向国开行、进出口行、农业发展行以及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在沪分行申请;

如企业被列入本市疫情保障重点名单的企业,可以向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以及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在沪分行申请。具体可向相关银行咨询。

为大力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上海市金融机构在做好企业融资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更多企业获得贷款;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多种方式实现;

三是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

四是给予利率不高于4.55%的支持;

五是鼓励银行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

六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予以支持;

七是推出了投贷联动和无还本续贷融资服务。

对于未在浦发银行开户的企业,企业可以通过三家银行官网、官微等宣传途径,进一步了解政策有关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 上海银行:杨国华 68476748 13003132115

- 上海农商银行:杨 宇 61899063 13816178046

-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章弘林 68886037 18621502525

疫情期间,企业原有贷款合同原则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银行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方式予以支持。此外,企业如需申请人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建议联系经办银行,银行将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评估后自主决策实施,给予更多支持。人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详情及相关银行联系人详见如下链接:

- https://mp.weixin.qq.com/s/51DXpbXpstOLv6mXSj_jqQ

根据我的搜索结果,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要求如下:

1. 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保供的重要宏观政策。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2. 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在沪分行申请优惠贷款。纳入上海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6家全国性银行在沪分行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优惠贷款。

3. 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 减100 基点。

4. 根据相关中央和上海市文件精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含以下几种类型: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企业防疫复产信贷融资政策包括:

1. 银行要准确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多措并举,推动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长,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2. 银行业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要主动增加授信额度,不强制要求额外提供新资料,不强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随时提款,满足企业的临时资金需要。

3. 央行出台了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政策。各银行要全力做好对重点抗疫企业的资金支持,组织人员按照名单逐户开展对接落实。建立总行、省行、市行、支行四级联动,对有融资需求、满足再贷款政策支持标准和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

上海银保监局要求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单列信贷计划,利用“上海市产业绿贷”政策等各类专项政策,建立信贷“绿色”通道,为企业防疫复产提供信贷融资支持。

此外,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您好,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情况,上海市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如果您需要申请延期,建议您联系您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不同贷款机构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相关贷款机构。

一般而言,受疫情影响导致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凭借本企业的银行收入流水、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以及本企业法人代表对所提交证明的真实性承诺书,与贷款机构协商,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

企业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实施线上培训的,第三方服务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自有平台;

- 拥有课程;

- 能证实有真实培训过程,即能确保实现有序开展线上培训。

您好,上海市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打通物流难点和堵点,以畅通物流。例如,上海市副市长张为在2022年4月22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将全力打通物流堵点的相关措施 。如果您的公司想复工,只需要通过一网通办完成复工备案即可复工,复工备案无需审批[^75]。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的公司客户遍及全国,长三角物流虽然通了,但长三角之外还存在不通的情况,到了一个城市后,货送不到客户仓库。这种问题上海市政府会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对物流运输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国家层面已经指导并统筹实施分区分级精准落实复工复产。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目前,全国运输路网正有序恢复畅通。在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上海市产业主管部门将尽力沟通,帮助企业协调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我公司员工来自长三角地区较多,但跨省通勤仍然存在困难。针对这一问题,2月7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视频会议,确定了七个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的七个协同事项,并建立机制、发文实施。其中第二项便是“建立健康观察解除告知单互认制度”,要求实施样式统一的健康观察解除告知单,对已经在一地实行过隔离的人员,不再重复隔离,由所在地负责隔离观察的单位发放健康观察解除告知单并附联系方式,在长三角范围内互认。现阶段,长三角三省一市已经创新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三省一市相关部门正根据2月27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研究推动健康码互认通用。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在制定标准、使用范围、互认机制等方面已达成共识,将按照“有码认码、无码认单”的原则,加快推进统一互认,为三省一市复工复产和群众正常生活提供便利。以上海嘉定安亭和江苏昆山花桥为例,目前G2京沪高速通道已经应开尽开(G2京沪高速花桥收费站可开车道8根、实开8根,G2京沪高速花桥绿地大道收费站可开车道2根、实开2根,江苏方向上海方向各一根)。

上海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多项措施支持外地员工返程复工,其中包括:

1. 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沪过年。

2. 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新录用职工、转岗职工和在岗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3. 对一般企业取消备案、直接复工。

您好,上海市防控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本市交通口岸检疫查控措施,保障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和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

1. 规范交通口岸管控,最大限度开放道口。

2. 提高包车办结效率,进一步保障货车通行。

3. 加大市内停车资源供给。

4. 逐步恢复省际客运服务。

疫情之下,全面上云,对于云直播、云诊疗、云办公等新业态,政府和企业都在积极推动。例如,华为云应用 AI 技术,联合伙伴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出专门支持疫情防控的 AI 服务,覆盖基因测序、药物筛选、AI 辅助诊断、疫情回访、口罩识别等场景。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破千亿元,增长幅度持续在两位数以上,行业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上海市政府正在加快培育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服务、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诊疗、原创新药、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健康产业,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此次上海科技创新券提高了使用额度,对于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从原来的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创业团队的额度没有变化,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符合条件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

美容美发企业复工向上海市美发美容服务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申请,开业需具备企业管理、美发场所环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人员管理等4部分37条要求,具体要求可在以下网站查看:https://sww.sh.gov.cn/cmsres/e0/e093bee050d5477bbf30141ce730f140/441338dc84ea5cc762bc04973475fc50.pdf。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复工流程,符合指引要求的企业,原则上应予以复工营业。

“沪28条”提出加大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此次上海科技创新券提高了使用额度,对于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从原来的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创业团队的额度没有变化,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符合条件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

服务范围包括创新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新资源共享等六个服务类型,细分为15个服务范围和34项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每年会动态更新。最快多久可与兑付?我不确定。您可以联系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多信息。

“沪28条”是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开发、沪惠保、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等9方面共提出28条重点措施。其中,大部分政策是普遍适用、无需申请的,只有一小部分政策是需要企业申报才能享受的。

如果你想了解“沪28条”的具体内容,可以关注上海市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围绕“沪28条”的发布和政策细则的实际出台情况,市政府新闻办已多次举行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此外,你也可以在原有的政策发布渠道基础上,主要媒体已把各相关部门、各区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归集起来,便于企业了解知晓政策。目前,“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门户、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市“企业服务云”均建立了“沪28条”政策专栏,配套实施细则已在网站专栏中同步汇总发布。同时,“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已向1456万“一网通办”实名注册用户主动推送政策、公告及服务,其中有202万是企业用户。

您好,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和市工商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加油2020”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以下6类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1.在本次疫情发生过程中,受到巨大冲击的;

2.积极对接社会资源,成功组织、统筹救灾物资并对接疫区的,包括海外募集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紧急医疗物资;

3.向疫区捐款、捐物的;

4.为了应对疫情,在假期期间组织企业加班加点进行生产、包装、运送防疫物资或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但仍积极履行企业社会义务,正常向员工支付薪资的;

5.在此次防疫过程中被政府征用作为临时隔离点的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

6.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企业。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上海市各公证机构承诺对涉疫重点企业实行部分公证服务事项减半收取公证费。需要说明的是:涉疫重点企业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生产、运输、研发防疫抗疫医疗卫生物资的企业。

此外,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还提供了上门办证服务,对有重病等身体原因确需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机构在条件允许、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于已经组成的仲裁庭但尚未通知开庭或听证时间的案件,仲裁机构将会与仲裁庭协商,尽早作出合理安排。同时,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争议解决存在迫切需求,并且能够达成在线庭审的共识,那么他们可以向具备网络在线庭审条件的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请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庭审。

具体而言,仲裁机构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网络设备条件来决定是否进行网络庭审。这样的做法旨在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仲裁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以便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