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之殇:互联网/版权/音乐那点事儿

泡泡网音频频道1月25日 临近春节,大家的心思似乎都放在了回家、车票上。然而昨天,一条微博却打乱了人们脚步,其核心内容就是:VeryCD将会关闭音乐、视频(电影+剧集)下载服务!

● 微博原文

黄一孟(VeryCD创始人):7年的心血和积累,说关就要关,说停就要停。没有人能甘心,但也早料到这一刻会突然到来。现在所能做的,维有面对现实,准备好勇气,即使全部推倒从头再来,我们也绝不放弃。感谢所有为网站洒下热血的童鞋们,2011年是我们全新的起点,努力!奋斗!

没有了音乐、影视,电驴虽是重伤,但也离逝去不远矣......

而截止笔者发稿时,VeryCD音乐频道已关闭,页面上没任何下载地址对外提供。同时,电影和剧集频道里的下载链接也都已经被拿下,剩下的只有在线视频播放。对于经常利用VeryCD下载这些资源的朋友来说,无意是惊天霹雳。同时,对于VeryCD来说,音乐及视频下载是其服务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这种沉重的打击无异于要了它的亲命了......

目前,该事件已经在各大新闻网站、在众多网友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而其中的一个焦点在于:维护版权问题(去盗版化问题)。对此呢,笔者也想说道两句。不过限于能力,笔者对于视频并不了解。因此今天我想简单唠唠关于国内音乐、互联网还有版权问题的那点儿事儿。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一点都没错。试想谁能够忍受自己努力却得不到报酬呢?别说别的让我们干活却没有报酬估计没有一个人可以接受。对音乐来说其要有营收收入核心在于版权费用上。但目前网络上充斥着大量免费资源(确切地说是盗版资源)所以免费资源的开放让音乐服务商们头痛不已近年来关于版权的各种纠纷也是越来越多了

温家宝总理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对此国家领导层也非常重视就在2010年年底温家宝总理在国家工作会议上三令五申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且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同期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音乐行业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互联网的出现使得音乐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盗版问题、版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对于音乐行业来说是非常大的挑战。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正版音乐,这也为音乐行业带来了一些机遇。

在中国,盗版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很多人习惯于使用盗版音乐,即使有正版音乐可供选择。这种情况对于音乐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正版音乐,这也为音乐商带来了一些机遇。

除了盗版问题之外,版权问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音乐版权保护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很多音乐商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总之,在互联网时代,音乐行业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技术和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持竞争力。

这两张图来自D. Israel Peralta的《音乐行业和网络盗版数据分析》,显示了全球数据的手机。从数据上看,“所声称的非法下载中只有10%可以视为消费损失”。这表明,网络并不是音乐销售的最大障碍。

另一个问题是音乐内容的质量。近年来,国内音乐的质量逐渐下降,尤其是最大众化的流行音乐,质量堪忧。尽管有一些优秀的作品,但大部分都比较糟糕。这种现象在国外选秀节目中相对较少,因为那些节目诞生的人物往往成为了知名的歌手,销售情况较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偏爱国外音乐,这也导致国内音乐销售不佳。

此外,国内音乐市场对于小众音乐和音乐人缺乏足够的重视。许多有才华的人并未得到应有的认可。实际上,国内音乐市场主要依靠炒作来吸引消费者,而价格方面则需要进一步调整。毕竟,互联网上的音乐可以免费下载,而硬盘容量有限。如果价格合理,人们也不会只局限于购买某个人的几首歌。

在互联网时代,音乐商应该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提供优质的产品;二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三是与合作伙伴如VeryCD等共同推广试听和收藏模式。例如,游戏《古剑奇谭》就采用了试玩和购买数码KEY的模式,取得了成功。音乐销售也可以借鉴这一模式,通过提供光盘、赠品等方式增加附加值。当然,价格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

总之,要提高国内音乐销售,需要关注产品质量、价格体系和营销策略等方面。通过改进这些方面,有望提升音乐市场的整体表现。

总之,网络作为音乐新的载体,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重大趋势。它的可传播性是原有载体所无法比拟的,对于音乐提供商来说,是个莫大的机遇。同时,这种趋势也给了后者更大的话语权——它们掌握着版权,掌握着这一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再次为VeryCD默哀吧。但是,新的环境要求有新的产品销售模式和推广的形式,以及合理的价格体系。如果还像以前一样,认为可以利用所掌握的核心来谋取高额利益的话。那么,消费者不但不会埋单,还会引起对其的反感。因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它的可复制性、共享性,势必会降低商品的成本。若还是超出消费者的需求,那么他们就会放弃,转而去寻找更容易得到的渠道。

因此,请不要只说“保护版权、打击盗版”。相反,相应的各种体制、机制的调节,提供更好、更值的才是更关键的。而且,也只有如此,才能够扭转广大网民的消费习惯,让真实的价值得到体现。

● 写在最后

数字音乐的兴起,势必会造成版权、利益的纠纷。不过,VeryCD事件的背后其实并不只是这些,还有其它的因素。其中,视听服务许可证是否取得也是很关键一点。据网友反应,存在大量盗版的迅雷已经获得了该证。那么,这又该如何办理呢?还是盗不盗版的问题么?这背后到底存在怎么样的利益关系呢?对此,我们不便过多探讨,留待广大网友争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