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丛彬是一位在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副检察长。2017年,他被确诊患有尿毒症,但他仍坚守在检察一线,孜孜不倦。他先后荣获了“安徽好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大优秀政法干警”、“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并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陶丛彬认为,做人不忘本,要有做法律人的底线。这意味着不仅要有清正廉洁的本色,对案件的高度敏感和充足的知识储备是高效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也是陶丛彬始终坚守的底线。有一次,陶丛彬带队协同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和教育工作,在点验的过程中,他凭着职业的敏感和“火眼金睛”,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姜某病情产生了怀疑。从姜某的外形、气色、行动能力、精神状态来看,不像是一个癌症患者,他便建议司法局跟踪观察。事实证明了陶丛彬的观察和判断,姜某的所有病历均系伪造,连主治医生都是捏造出来的。最终,姜某被依法撤销保外就医、收监服刑。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此案后来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作为分管领导,陶丛彬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竭尽所能抓好选派及扶贫工作。他带领脱贫队员深入群众家里,通过走访调查制定脱贫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想方设法增加群众收入。2017年底,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的南溪镇石寨村成功脱贫出列。

陶丛彬是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5年初,他发现金寨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存在直接对外排放未经处理的矿业废水以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山地等情形。他通过实地勘察、与受污染村的书记沟通,收集上百户村民的“红手印”,督促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采取有效措施,最终使一个案件带动了全县矿业整顿工作,挽回了绿水青山和群众美好生活环境。

此外,陶丛彬还曾因办好农民工工资案受到表彰。在今年9月,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后,考虑案情后,陶丛彬决定亲自办理,亲自将检察建议书送至人民法院,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解决烦“薪”事。